一、工程名称:某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用房整体建设工程
二、工程内容:某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用房实验室的装饰装修施工、电气系统安装工程、洁净室安装(包括:电气安装、空调工程、实验室控制系统、给排水工程、实验室气体配送系统、洁净室安装工程)、实验室基础配套装备生产施工(实验台、通风柜等)、给排水系统安装工程、通风系统工程、监控系统等。
三、工程地点:某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用房实验室5、6楼
四、工程期限: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,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90天(日历天),拟从 2012 年 9 月 25 日开始施工至 2012 年 12 月 25日竣工完成(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生效、图纸经甲方签字确认且预付款到账后甲方开具开工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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